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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医院治伤不准说自己名字 永康频现借身份医疗工伤

  曾因“冲床吃人”“每年千例断指”,被外界称为“断指之乡”的工业五金强市——永康,最近又出现新状况,工厂员工受伤后,企业主会让他们拿着别人的身份证治疗工伤,到医院后不准说出自己的名字,以求骗取工伤保险。 快报驻金华记者调查发现,这一奇怪现象,眼下正从一些企业里蔓延开来……

  省医药费工人维权也缺乏证据

  “太缺德了,让工人用别人的身份证医治工伤,导致工人维权困难。”

  昨天,黄才根向快报记者抱怨,现在帮工人维权越来越困难。

  黄才根在永康知名度很大,他开了一家“小小鱼”劳工服务部,主要帮助工人“讨”工伤赔偿款。

  但他对手头上的几起求助很头痛,因为受伤的工人用了别人的身份证,拿不到自己名下的病历表,无法评定伤残等级,向企业要工伤赔偿款就少了。

  “4月份的头个星期,就碰到了4个这样的工人。这显然是企业主在工人维权道路上故意设置的陷阱,工人出院后,他们可以随便拿点钱把工人打发走。”黄才根显得有些气愤,这种现象去年就曾出现过,但今年显得更频繁,他担心这种现象会愈演愈烈。

  起初,黄才根认为,企业主这样做,无非是想让员工拿不到自己名下的病历表,难以维权。

  但事实却不仅如此。

  在永康一家门业公司工作的知情者老吕透露,这种“骗保”行为,在圈内早已不是什么秘密。

  老吕介绍,永康一些不良企业主为了节省开支,只给部分员工买工伤保险,没买保险的员工万一发生工伤,就使用买过保险的员工身份证就医。

  到时,医药费就由社保基金或者保险公司支付。

  这样一来,企业不但省去了医药费,而且,工人维权也缺乏证据,无形中成了一些企业主节省开支的妙招。

  工人张永红:不“借身份”就不让医治

  张永红是来自贵州省赫章县的一位90后小伙,在永康一家工贸公司上班。

  今年2月26日下午,小张在压板下料时,左手食指被机器割断。

  事故发生后,张永红在几位厂领导的陪同下,来到永康市第六医院就医(注:该院以骨科、断指治疗见长)。

  当时,入院手续由厂领导代办,小张则坐在休息室等待。

  没过一会儿,厂领导就通知小张进手术室,并嘱咐小张,在医院就用“杨岳育”这个身份,不许说出自己的真名。

  “当时,厂长对我说,杨岳育交了工伤保险,用他的身份治疗可以报销医药费,如果不用杨岳育的身份,他们就不给我治疗。”张永红说。

  张永红当时也心存警惕,但是在受伤的紧急情况下,他没有能力抗拒老板的命令。

  张永红说:“当时别无选择,如果不听老板的话,我担心得不到及时治疗。而且,当时也不知道用别人的身份证,会有什么后果。”小张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躺上了医院的手术台。

  记者调查发现,不只在永康本地,就连多为永康企业主投资的武义县部分企业,现在也“学”到了这个“歪招”。

  30岁的廖志华在武义一家门业公司上班,上个月,他的右手拇指被机器切了一半,也被送到了永康市第六医院治疗。

  “厂方用一封介绍信和一张陈思波的身份证,给我办理了入院手续,他们跟我说,陈思波办了保险,我用他的名字登记,医药费可以报销。”廖志华说。

  廖志华和张永红出院后,企业主只答应支付几千元的工伤赔偿款,按照法律,他们本来可以获得两万元以上的赔偿。

  于是,他们求助于黄才根,黄才根也多次陪同他们到永康市第六医院更改病历表上的名字,但院方强调,病人出院后,名字是无法改动的。

  骗保流程:医院“绿色通道”让人钻了空子

 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,多数被企业主要求“借身份”的受伤工人,都被安排在永康市第六医院,或者缙云钭氏医院治疗,尤其是第六医院,占了大头。

  永康市第六医院是永康市社会保障管理处指定的工伤保险定点医院。建院之初,就设立了“绿色通道”,目前,永康400多家企业都是该医院的绿色通道协议单位。

  第六医院外联部主任吴晓慧介绍,绿色通道协议的主要内容是,交过工伤保险的企业员工,一旦发生工伤,凭着本人身份证和企业的介绍信(由医院统一编制),就可以挂账就医,医药费由医院和社保处直接结算,条件是企业必须在工伤病人30天内到社保科认定,在24小时之内向社保科报案。

  “绿色通道是为方便工人治疗而开通的。”吴晓慧说。

  第六医院和社保处信息共享,就医者是否交过保险,挂号处一查便知。所以,凭借交过保险的工人身份证,和协议企业的介绍信,便可以迅速开通绿色通道,医院工作人员极少会关注受伤的到底是谁。

  而在受伤工人躺上病床时,企业主也同时向社保科报案和认定,这样一来,待工人出院后,医药费不用通过工人,就直接从社保处拨到了医院。

  从头至尾,原本由工人和医院、社保处或者保险公司面对面办理的手续,都可以被企业所代理。不良企业主也就轻而易举地钻了空子。

  “‘骗保’很难被察觉,因为整个过程顺利的话,各方都皆大欢喜,企业主不用自己掏腰包支付医药费,受伤的工人不用担心得不到及时治疗,医院也不用为讨医药费而头痛。”老吕说,只有当工人得不到满意的工伤赔偿时,才会向有关部门举报。

  永康社保局社保科科长胡继进:“骗保”涉嫌诈骗

  永康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社保科科长胡继进告诉记者,对此“骗保”现象,永康当地相关部门已经察觉到问题的严重性,近期就查处了两起此类案件。

  “骗保”行为也正逐渐受到国家相关部门关注,胡继进介绍,今年1月份国家新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,加重了对企业主“骗保”行为的处罚,原先处罚企业主1-3倍的罚款,现在已经提高到2-5倍,不协助相关部门调查工伤事实的企业,也要处罚。 “一些工人用他人身份证治疗工伤,如果调查后企业‘骗保’情况属实,员工可凭借被冒充者的病历表,到社保科进行伤残鉴定。”胡继进说。

  永康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厅里,也经常有像廖志华和张永红一样遭遇的“借身份医工伤者”前来咨询求助,这里摆放着一排“免费取用”的宣传资料。

  里面有《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解决指南》,为农民工解答“工伤后如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”“发生工伤后如何申请赔偿”“工伤待遇赔偿有哪些项目”等问题。

  同时,这份《指南》还详细描述了申请赔偿的程序、对应的办事部门、部门地址电话,各工伤级别应获得的赔偿数额,并且还有办事部门具体位置的小地图。

  永康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志明介绍,中心最近屡次接到类似求助,他已经多次给受伤工人指派律师,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。陈志明说:“骗取工伤保险费达到一定数额,根据刑法266条,可以诈骗罪进行判罚。”据都市快报